“枫桥经验”源起于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曾经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起过积极的作用,对于今天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鸡东法院紧紧围绕群众需求,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学习“枫桥经验”,领会“枫桥经验”内涵,争取把“枫桥经验”融入到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年初以来,鸡东法院通过借鉴“枫桥经验”,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法院群众工作新要求,了解当事人诉求,掌握案情,对当事人进行正确引导,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方向和标准,努力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同时加强调解工作,在调解的主动性、能动性上下功夫,在调解形式上求创新,在调解的方法上求突破,切实提高案件的调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