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邻里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6-07-04 08:55:08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郭春凤法官顺利调解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化干戈为玉帛。

    2016年4月20日,原告杨某与妻子在自家林地栽树,被告杨某家的一头公牛从原告家林地西侧边走边叫奔着原告顶来,将原告顶起摔倒在地,致使原告左锁骨骨折、左侧六根肋骨骨折、腹部闭合商,伤后在鸡西市人民医院住院27天花费医疗费45 500元,被告已支付药费35 000元,就赔偿事宜,原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赔偿原告医疗费10 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0元,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二次手术费、伤残赔偿金待司法鉴定后由被告赔偿。

    郭春凤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证人证言的同时,又实地去医院看望了原告的病情,并调取了住院病历,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随后,传唤原、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向他们深入说明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不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在郭春凤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劝说中,被告了解到原告病情严重以及家庭困难情况,被告决定一次性赔付,还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于2016年6月28日赔付原告杨某57 000元(当庭一次性给付)就此,案件圆满解决,画上句号。

文章出处:哈达法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