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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从细节入手提高调解率

  发布时间:2013-09-24 08:17:33


     鸡东法院在诉讼案件调解中一直从细微处入手,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作用,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平等、和谐的气氛,尽可能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今年1-8月份,诉讼案件调撤率达72.27%,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2.6%
   
细化规定,实事求是。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初期。做好当事人亲友和诉讼代理人工作,及时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心理预期,避免滥用调解权造成硬性调解、久调不决、调后再诉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
    讲究方法,提高质效。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议不大的案件、尽量劝说当事人及早结案;对于被告人有难度的案件,将通过庭下调解、庭外和解等方式劝说原告作出适当让步,尽力保障双方利益,使当事人在内心接受调解协议,从源头上降低申请执行,从而提高调解质效

依法释明,督促履行调解过程中,对事实证据、相关法律解释,诉讼成本等可能出现的后果均依法释明,避免当事人产生对抗情绪。对于部分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履行的案件,主动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说明不按约履行不利后果,确保当事人在权衡利弊后及时履行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付杰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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