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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化解 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6-06-15 08:24:44



开庭现场

    近日,鸡东县人民法院郭春凤法官顺利调解一起邻里之间的用水、排水纠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

    2009年,原告刘某购买了鸡东县煤矿平安家园3号门市,从2011年开始楼上每天均有漏水现象,造成原告房屋损失很大,目前不能正常营业,原告楼上房屋的所有人是董某,原告多次与董某及鸡东县亨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沟通未果,现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董某及鸡东县亨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赔偿原告房屋装修及出租损失。

   主审法官郭春凤接到案件后,迅速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件情况的同时,又实地查看了原告刘某房屋的受损情况并拍取了照片,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随后,传唤原、被告到法院进行调解,向他们阐述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不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在郭春凤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导调解之下,双方同意调解,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鸡东县亨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前将原告刘某所有的位于鸡东县鸡东煤矿一委平安家园3号门市恢复原状(维修漏水点、粉刷墙壁、更换整个房屋扣板)。就此,案件圆满解决,邻里之间再次和谐起来。

文章出处:哈达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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