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法官悉心调解 当事人权利及时获保护

  发布时间:2016-05-10 09:30:47



    近日,鸡东法院李群法官化解了一起因财产损害而引发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6年2月,孟某驾驶王某所有的黑K80626O号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哈达某煤矿院内行驶时,将院内高压电线挂断,将两根电线杆刮倒,造成全矿停电2小时。交通事故认定被告孟某全责,事后双方就财产损害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哈达某煤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民一庭李群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其助理陈茜前往七台河调查案件缘由。经调查了解,事故车辆是被告王某岳父出资贷款购买的,事故发生后原告哈达某煤矿扣留了该车辆近50天,给被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且在被告与原告沟通赔偿事宜过程中,由于压力过大使患有心梗的王某岳父旧疾复发不治身亡,被告亦要求原告赔偿车辆运营等各项费用。双方态度强硬,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对此,承办人决定与其助理分别做原、被告调解工作,给原告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矿方无权扣押被告车辆,并且扣押车辆后造成的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明确告知被告,给原告造成的财产损害事实存在,应予以赔偿。最后,在李群法官与其助理陈茜的共同努力下,双方的损失均得到了赔偿,并且被告的车辆也在当天取回。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双方的权利都得到了保护。

文章出处:民一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