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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求诉调无缝对接 多元推动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6-04-26 08:44:36


  近年来,河南省台前县法院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作为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融为一体,构建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行,有效提高了调解率,缓解了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的压力。2015年,全县审结各类案件3405件,审执结3262件,结案率95.8%,结案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位。其中,调撤案件1009件,调撤率43.9%,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49%,同比分别上升了7.1和2.05个百分点。在去年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中,该院名列全省第16位。

  一、拓展平台、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网络。该院积极搭建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将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点、社情民意收集点、法律知识宣传点。一是在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该院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司法行政部门选派2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参与日常案件调解工作,调解员每人每月给予1200元工作补助,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二是在县人民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对新收案件进行立案预登记,在基层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对分流案件进行调解。三是在乡镇建立社会法庭,该院聘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王进秋、河南省“最美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董玉祥担任社会法庭庭长,聘请12名德高望重、熟悉乡土民情的社会法官常驻基层人民法庭,参与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

  二是调解前置、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该院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的做法,制定了《台前县人民法院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起诉至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原则上实行调解前置,在立案预登记后一律移交诉调对接中心,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属地原则等,将案件分流至不同的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按照地域归口管理的原则,由人民法庭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对案件全程跟踪、全程调解,同时,采取专项统计、问责问效等方式,力争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真正实现“诉调接上去、案件降下来”,“调解搞上去、信访降下来”的目的。

  三是上下联动、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功能。一是注重调查研究。通过“一村一法官”、政法干警联系服务基层等活动,深入村户、社区对矛盾纠纷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及时了解、反馈基层民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解决纠纷苗头。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诉调对接工作情况,总结本季度内案件诉调情况,归纳总结、分析研究一个时期内多发性矛盾纠纷类型,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尤其对有信访、上访苗头的不稳定因素登记在册,及时反馈,把问题排查在基层,矛盾解决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该院“一村一法官”覆盖全县372个行政村和社区。

  四是提升素质、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力量。一是选好配强诉调工作人员。该院高度重视诉调队伍建设,选派了6名资深老法官和7名正式干警充实到诉调对接中心和工作室,为调处纠纷提供了坚实的人员基础;二是推行诉调对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诉调对接工作的干警和人员,均经过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了调解员合格证书。同时,该院对从事诉调对接的人民调解员加强组织培训,以集中培训、地区轮训等方式,采取法律专题讲座、个案分析、观摩开庭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并及时调整、补充诉调队伍。三是规范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该院从调解数量、调解质量、调解效率和调解效果四个方面,认真开展对诉调对接工作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推荐和委派其从事诉调对接工作。对考核优秀者,年底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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