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耐心调解,感谢法官的帮助。”近日,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在鸡东县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成功,当事人当场撤诉。
原、被告于2011年登记同居生活,生育一女,2015年双方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约定女儿由被告抚养,但孩子一直随母亲在姥姥家生活,考虑到孩子是女孩,并且一直随母亲生活,所以孩子的母亲要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由其抚养。
承办法官高宏伟为了缓和双方的矛盾,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将当事人约到调解室,并向其宣讲《婚姻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又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高宏伟法官又约双方的亲属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被高宏伟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原告流下了眼泪,被告也承诺以后会和原告一起抚养孩子,最终原告决定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