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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离婚 法官上门调解

  发布时间:2016-04-22 08:59:51


   近日,鸡东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民一庭赵喜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和解,让一个本要破碎的家庭变得完整而和谐。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系夫妻关系,赵某经常酗酒,酒后常与妻子发生口角并多次殴打李某,且经常背着妻子聊网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承办法官赵喜财受理此案后,与助理陈茜多次下乡进行走访。经了解,李某与赵某于1997年自由恋爱结婚,感情非常和谐,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夫妻二人将其子培养成为一名飞行员,其女学习成绩十分优异,在夫妻二人的努力下,家里经济也十分富裕。由于丈夫的不良嗜好,李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与其解除婚姻关系。

   赵法官凭借多年的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决定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向原、被告阐述了《婚姻法》中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有关规定,以及子女抚养权的有关规定。并让双方子女与父母进行沟通,让真情化解原告心中的愤懑。调解过程中,双方起初互有怨言,原告表示想尽快从这段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被告则表示,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已无任何意义,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沉默了,随即赵法官让被告列出改善关系的可行性措施,原告也称会再慎重考虑婚姻。最后,李某申请撤诉,此案得以和谐化解。被告感激的说“谢谢赵法官为了我们的案件多次不辞辛苦地到家里来调解,让我的家庭能够继续走下去,我们今后一定好好把日子过好”。

责任编辑:付杰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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