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必须经过的程序,一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起诉、受理。起诉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被害人提起的自诉及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三种,其诉论起诉条件也不同。提起诉论,应首先到立案庭立案。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自诉及附带民诉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
二、开庭前的准备。包括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依法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和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依法向人民检察院和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通知,依法将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告。
三、开庭审判。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一、执行。一审判决后,在法定期间内当事人未上诉且人民检察院未抗诉,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可将判决交付执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