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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让审判更加透明

  发布时间:2013-06-05 10:27:06





图一:陪审员参加民事案件庭审


图二:陪审员参加商事案件庭审

    2009 年8月,鸡东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了 17名人民陪审员。在增选的17名人民陪审员中,硕士研究生1名、大专以上学历 15名,党员有13名,人员分布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工作岗位,代表着不同的社会层面,均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热情。三年多的时间里,这17名人民陪审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履行着人民陪审员的神圣工作职责,成为鸡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一道和谐的风景线。仅今年前5个月就已陪审案件100余件。

    鸡东法院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熟悉社情和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的特点,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纠纷从立案阶段就邀请辖区人民陪审员全程、全方位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

    为了减少案件的矛盾,增加案件的透明度和调解率,以下三类案件必须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一是对于涉及专业性强的医疗事故纠纷、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及案件影响较大、矛盾尖锐、有信访风险和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二是民商案件、刑附民案件,只要有条件调解和协调可能的,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三是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农民工案件、军人权益保护等特殊人群案件,要求必须邀请相关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从而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公正性的信赖度,确保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冬梅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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