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东法院高宏伟法官巧妙化解一起“打井”纠纷,当事人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案结事了。
2015年原告王某雇佣张某为自家打一口深水井,该水井每次能出水十多分钟,原告认为该水井出水时间太短,无法达到浇灌菜地,应至少保证出水二小时,周围邻居都说原告家打了一口不出水的“怪井”,所以原告不给打井的人工费,还要反诉被告张某要求其赔偿打井的材料费,而被告张某认为王某家地质不好,而且水泵抽水太大,所以王某必须给付人工费,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
此案件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发更深的矛盾,为了更好地化解案件矛盾,达到案结事息的司法效果,主审法官亲自深入现场,走访周围的邻居及打井专业人士,了解事实真相后,组织双方进行多次调解,以邻里乡情为切入点,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分别对双方做工作,消除彼此的不满。最终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撤诉,双方在久违的笑声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