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养干警良好的言行举止,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鸡东法院多举措规范干警行为,树立法官职业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提高自律意识。要求全体干警严格按照接待制度的要求,对来院办事的每位当事人都要认真对待,热情指引,接待当事人要做到文明、礼貌、严谨,杜绝语言粗鲁,冷、横、硬、冲的衙门作风。不断强化干警自律意识、职业意识和责任意识,以良好的行为风范,维护法官的职业形象,树立好司法权威。
细化着装规范。要求干警严格按照《着装规范》进行着装,从事公务活动时着制服,开庭审理案件时穿法袍。重点规范春秋装、夏装、冬装的着装要求,明确制服、衬衣、领带、胸徽佩戴位置和佩戴场合,以及配套的皮鞋,都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要求法官要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与法官身份不相称的饰物。
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求全体干警在工作中要依法作为,坚决杜绝随意性,以良好、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公众的满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室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干警在着装、语言、行为上的监督检查,及时提醒和纠正违规行为。加大对干警上班、下班和警容、警风、警纪整顿督查力度。对凡是违反规定影响法院形象的干警,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纪律处分等,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