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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两个年”活动 做人民的满意的“四有法官”

  发布时间:2013-05-16 09:59:22


     鸡东法院于515日下午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全市法院“司法质效提升年”和“司法作风创优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对本院开展两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王晓伟副院长主持会议,郭继品副院长宣读了《鸡东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质效提升年和司法作风创优年活动实施方案》,王东光院长传达了陈喜平院长的讲话,并提出鸡东法院“两个年”活动的具体目标——扎实开展“两个年”活动,做人民满意的“四有”法官。

   “四有”法官,就是一要有素质。政治素质和业务是法官的基本条件,缺一不可;二要有责任。把服务群众当己任,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三要有理想。人生有理想,工作才有目标,没的目标就没有了前进的方向;四要有爱心。美好的心灵,为人民服务不怕苦、不怕累,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责任编辑:付杰 审核:张冬梅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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