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不断强化司法救助制度,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案件申请人实行最基本的生活救助,让他们打得起官司,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正义和浓浓的司法温情。
畅通民意机制。在办案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建立畅通民意的沟通机制,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力争做到“让经济困难的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弱势群体打得赢官司”。两年来,缓、减、免交各种案件诉讼费12.7万余元。平阳法庭工作人员在受理七旬王老太诉4子女不赡养案时,发现老人经济拮据、年老体弱、精神沮丧,及时对王老太进行安抚,经请示开通立案“绿色”通道,对其免交了诉讼费,于当天到王老太家开庭审理了此案。主审法官通过对4个子女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母亲、子女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原告撤诉结案。这起案件的快审快结,既保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给4个子女和周围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设立导诉服务。制定严格的导诉值班制度,全院干警轮流参与导诉。负责提供接待、咨询、联系和诉讼引导等服务,特别针对老弱病残和诉讼知识匮乏的群众,认真做好导诉记录,实行导诉、立案、缴费、救助一条龙服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力求每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馨,确保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得以实现。
开辟救助通道。建立弱势群体诉讼“救助”通道,对涉及被执行人因下岗、重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符合规定的均可享受相关救助。两年来,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13.95万元,为15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出庭辩护,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