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与赵某本是多年邻居,关系一直相处的非常好,虽然是两家人,但是经常走动非常和睦。直至去年年末,徐某的房子因年久失修导致下陷,两家门前有一条沟,本来双方都将日常生活垃圾导入沟内,但徐某房子下陷后,污水倒流,严重影响了其日常生活。徐某多次提醒赵某不要再向沟内倒生活垃圾,但赵某依旧如此。徐某一时气愤将赵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番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赵某将生活污水倒入沟内确实影响徐某正常生活。但赵某如果不将生活垃圾倒入沟内就要在走到很远的地方处理垃圾。执行法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问题的矛盾在于如何解决赵某处理垃圾的问题,于是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多番劝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徐某帮助赵某另外寻找处理垃圾的地方。两家人终于重归于好,案件矛盾顺利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