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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手打人拒赔偿,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5-11-17 14:20:15


    张某是鸡东县永和镇某村村民,平时爱喝酒闹事,一次酒后因与李某发生口角而将李某打伤住院治疗。经法院判决张某偿还李某医药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但张某一直拒不偿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张某要求其履行义务,张某都以没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遂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庭,进行了调解,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一一释名。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意识到了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严重,同意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但其确实没有钱,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分批给付。一个月后,李某拿到第一笔执行款,激动的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太感谢您啦,这笔医药费都五六年了,本来我都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真的拿到了钱,真的十分感谢您!”

文章出处: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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