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法院鸡林法庭所辖的鸡林朝鲜族乡是朝鲜族聚居地,该乡90%的群众为朝鲜族。因为许多朝鲜族群众都不会说流利的汉话,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诉讼,鸡东法院党组在鸡林法庭专门组建了审理朝鲜族群众纠纷的审判团队,并选派精通汉语、朝鲜语的朝鲜族法官和书记员充实到法庭工作,鸡林法庭因此也被称为“双语法庭”。
法庭审理的崔某诉张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是朝鲜民族,不精通汉语,案件起诉到法庭,当事人一开始还是比较迷茫,怕法庭不能很好地处理双方之间的纠纷,很是担心。双语法官接到此案后,用朝鲜语亲切地和双方沟通,并利用朝鲜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本民族特有的生活习性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法庭的做法非常满意,也非常愿意地接受法庭的调解工作,尽管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但双方仍然握手表示满意。每年鸡林法庭审理的涉及朝鲜族当事人的离婚案件和土地纠纷等案件约50余件,全部通过调解结案。
法庭里土生土长的法官和书记员,以她们原汁原味的朝鲜语和普通话,游刃有余地在两民族当事人之间进行着沟通、调解,将一件又一件的纠纷,悄悄化解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