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为我的新车上了财产保险。后我的车与另一车相撞,交管部门认定,责任在对方。我已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那么,我还可以再向对方索赔吗?
陶先生
陶先生:
你不可以再向对方索赔。
我国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可知,在你已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之后,保险公司就代位行使了你对肇事者的索赔权利。所以,你不能再向对方索赔。不过,如果你不是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的话,你仍可以就没有取得赔偿的部分向对方索赔。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