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
我父亲不久前去世,他留下亲笔所写的遗嘱,将财产全部交由我大哥继承。我一直对父亲尽着赡养义务,他立的这份遗嘱,取消了我应继承的份额,且没有见证人见证,这份遗嘱有效吗?
冯先生
冯先生:
你父亲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外,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现场见证。你的父亲留下的亲笔所写的遗嘱就是自书遗嘱,他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你、你哥哥,还有其他继承人继承,还有权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别人,且不需见证人见证。所以,他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