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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2015-07-01 08:53:56


问:

  我朋友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从事分拣工作,也就是将快件按照送达区域分拣出来。有几次他采用更换快递详情单的方式,将快件快递给他的女朋友收取,盗窃客户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等物,数额达8000余元。请问,他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答:

  你的朋友作为一名快递公司的员工,利用从事分拣工作的职务之便窃取财物,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构成了《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希望你动员他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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