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被称为“法院最彻底的一次改革”的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实施。鸡东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取得实效。
鸡东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一方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另一方面对滥用诉权、虚假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将依法处罚,维护立案秩序。
实施立案登记制首月,共接收诉状307件,当场登记立案261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86%,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上升210%。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件,民商事案件306件,执行案件208件,由于积极准备,措施得力,截至目前未收到群体性案件,也没有不予登记立案及重大敏感案件,立案情况整体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