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某天,我接到匿名电话,称在外打工的孩子因车祸急需医疗费,情急之下我将近万元汇到电话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事后,方知被骗。由于报案及时,该笔汇款并未被支取。但对方开户所用的身份证系伪造,无法追查到诈骗嫌疑人的真实身份。我可否要求银行返还该笔汇款?
答:
你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无效。因此,你在受谝的情况下将款汇入指定账户的行为无效,涉案汇款仍归你所有。虽然公安机关的有关证明不能作为支取汇款的有效凭证,但可证明你确系被骗而汇入该款的事实。现在汇款未被取走,而银行无权占有该款,故你有权要求银行退回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