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着装行为,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鸡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审判制服着装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
政工科将两个《办法》印发至各个科室队和审判团队,针对全文逐条逐句认真学习和领会,同时对法徽佩戴的具体标准进行当场演示和讲解,特别是对审判制服不得混穿、法徽佩戴标准和场合以及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强调,将审判制服着装要求纳入《法院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监察室安排相应检查督导人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促进,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坚决杜绝着装不整洁、不规范的司法作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