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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2-07-23 13:41: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鸡东县法院实际,现制定鸡东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司法公正与高效为核心,以培育法院精神、确立现代司法理念、强化法官职业道德,营造崇尚法律、尊崇法官、鼓励进取、凝聚人心的良好氛围为着力点,全面规划,整体推进。

  二、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营造尊重干警、关心干警、理解干警、帮助干警的良好工作环境;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吸收国内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不断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三、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经过五年努力工作,力争实现“构建一个体系、实现两个转变、确保三个提升、成为全省示范”的总体目标。构建一个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时代发展,反映审判规律和特点,包含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廉政文化在内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逐步锤炼符合时代特征和鸡东特色的法院文化精神与法律价值理念。实现两个转变。通过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塑造符合鸡东法院特色的文化行为模式,丰富法院文化生活,营造法院文化氛围,培育法院精神,着力转变不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司法理念,着力转变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的司法行为方式。确保三个提升。围绕实现“三新”目标,确保干警整体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院向心力、凝聚力和团队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确保法院整体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确保法院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成为全省示范。2014年前,力争使鸡东法院成为全省文化建设示范院。

四、基本内容

法院文化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物质文化。它直观反映着法院发展状况和文明的程度。主要包括法院的硬件建设,体现在法院办公楼、审判楼、审判法庭的建筑设计是否庄重、威严、富有象征性;体现在法院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如图书馆的规模和藏书量,健身房、法官娱乐场所;体现在现代化办公设施的建设,如电脑网络的广泛应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使用等等。当前,鸡东法院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的建设将开始,在进行办公、办案场所的设计、建设以及司法装备的配置时,除考虑功能合理、设备完善外,还要对法律文化作重点设计,充分体现出法院精神文化的内涵,要具有浓郁的法文化特征,彰显法治理念,增强法官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并成为鸡东法治建设向外展示的一扇窗口。

二是精神文化。包括法官的思想意识、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行为取向、职业道德、法律意识、行为规范、审美情趣、心理习惯等诸多方面的观念形态。精神文化相对于物质文化来说,看不见,摸不着,但无时无刻不通过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在打造法院文化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人的价值,努力创造条件促进人的价值的实现。不仅要注意人对法院发展的价值,还要注意法院对人的发展的价值,力求把实现法院的整体价值和实现人的价值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一方面,要重视人的因素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另一方面,必须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培养人,利用各种手段满足法院干警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同时,还要注意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措施必须适应干警的要求,应当是干警乐于接受或至少是能够自然接受的,即着眼于其内心自律。通过宣传教育使干警在思想上对法院文化产生广泛的认同,积极参与法院文化建设,在参与中提升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法院文化建设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是制度文化。制度文化又称管理文化。指规范法官群体行为的各种规范和制度。它可以把精神文化恰当地转化为物质文化,就是把属于观念形态的精神转化为法官的行为,通过法官的行为实现司法活动的终极目标。我院在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已制定了550项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基本解决了“无章可循”的问题,但“有章不循”的问题依然存在。针对这种情况,在制度文化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发挥柔性管理的作用,坚持外在强制与内在引导相结合的方针,使硬控制与软控制相辅相成;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把素质提升、工作创新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奖励法官提升素质、追求卓越,在进步的愉悦和满足中自觉工作,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四是教育文化。它在法院文化结构中最能表现法官的本质、主体地位和主动性。它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影响法官群体的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促进法官的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在打造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时,必须重视对法官的培训和思想熏陶,始终把法院精神的塑造和现代司法理念的弘扬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用创新的精神引领整个法院,用始终充满活力的法官群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五是行为文化。最高人民法院近年出台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准则》等等都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为全国法院的群体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范围。鸡东法院要针对司法行为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和法官形象的突出问题,努力培养干警符合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要认真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严的问题。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有效措施,坚决查处少数法官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要加强作风建设。每一个法官都要按照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要求,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坚决杜绝“冷、横、硬、推”的不良作风,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要坚持文明司法。从法官服饰穿戴、待人接物等点滴小事做起,养成符合职业特点的行为习惯。在司法活动中,时刻注意自身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谦逊、文明、庄重、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以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法官职业公信力。四要约束业外活动。法官应当谨慎对待社会交往,各种职务外活动要与法官身份、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相适应;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杜绝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和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真正树立起法院队伍的文明形象。

四、方法步骤

结合我院的现实状况,法院文化建设将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0年度)

1、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分工;

2、召开有关会议,部署法院文化建设工作;

3、在全院开展法院精神大讨论,在广泛宣传,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精心提炼出最适合法院发展,最体现司法理念、最有特色的法院精神,加以确立和塑造,并以院训等形式加以体现;

4、完善各类规章制度;

5、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二)巩固阶段(2011年度)

1、进一步加强法院软硬件建设,软件方面着重于通过学习型机关的创建,提升干警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硬件方面着重于加强法院的建筑和装备的完善,还包括法院群体的着装、法庭布置等;

2、发挥典型引路,体制保证的作用。把那些最能体现价值观念的个人和集体树为典型,大力宣传、表彰,并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激励,从而促进优秀法院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三)延伸阶段(2012-2013年度)

1、对法院文化进行系统的探讨研究,以法院精神不断加大对法官的培训和思想熏陶,始终把法院精神的塑造和现代司法理念的弘扬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用创新的精神引领整个法院,用始终充满活力的法官群体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2、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以外在管理和内在管理并重,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4年度)

1、开设法院文化沙龙、法院文化论坛等,充分展示文化建设的成果业绩;

2、召开法院文化建设总结表彰会议,总结成绩,规划将来。

 

责任编辑:付杰 审核: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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