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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法院:人民陪审员不再“陪而不审”

  发布时间:2015-06-03 09:57:06



图为:法官和人民陪审员正在调解

    “谢谢郭法官和小吕的调解,钱欠了这么久没还,我也不好意思,我同意分两期向原告支付借款16.5万元”。6月2日上午,在鸡东法院诉前调解室内,郭春凤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吕光岩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终于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告于某对承办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表示感谢。

    这是鸡东法院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拓展陪审员职能作用,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的一次生动缩影。

    人民陪审员,过去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就是端坐在法庭上沉默不语的那几个人。为了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鸡东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一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如合理确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比例,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程序,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该院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的开展庭审观摩和典型案件调解交流活动。同时,为陪审员订了《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法治报》等刊物便于陪审员学习;三是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根据陪审员职业、特长等进行分类选择。从而大大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效果。

    如今,在鸡东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已不再局限于参与审理案件,他们在参与案件调解、现场勘查、列席审委会,以及参与案件执行、涉诉息访、判后答疑、法制宣传甚至监督司法作风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马慧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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