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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而起诉 法院是否受理

发布时间:2015-05-29 12:14:20


 问:

  三个月前,我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已对财产等问题进行了处理。现在,我对财产分割感到后悔,准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对此请求,法院是否受理?

  答:

  法院会受理你的起诉,但不一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法院可以受理你的起诉,但如果你与前夫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法定的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将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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