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20日上午,为了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鸡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抽调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分别到鸡东县第四中学、鸡东县朝鲜族中学给1600余名学生作“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宣传讲座,这是鸡东法院刑事审判庭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而采取的又一举措。
在活动现场,法官从未成年青春期好奇心强,自我控制能力差,是非辨别能力弱,易受外界干扰和影响的特点出发,结合近年来鸡东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并就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类型以及青少年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告诫在座的学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法官的精彩讲座,获得了在场师生一次又一次的掌声,同学们被法官们深入浅出的讲解所吸引,均认真听课并展开了积极讨论,老师和同学们都认为此次讲座走进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受益匪浅,非常具有教育和警示意义,希望法院今后能多开展此类活动。学生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们一定谨记教诲,遵纪守法,度过一个健康向上的青春期,更好的约束和保护自己,在和谐平安的环境中健康快乐的成长。